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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:劳动光荣[3/3页]

  大蒜的吸血鬼让人类有了误解,如果是那个吸血鬼讨厌香菜的话,大概事情又不一样了。

  现在的吸血鬼:开开心心玩手机想吃什么买什么,悠哉生活还能带老婆去参加个火锅节,就算偶尔表现出什么异常露了马脚,也只会被认为有病,没有人会联想到吸血鬼身上。

  就是女巫越活越活回去了,当只猫,寄生在人类身上。

  “我劳动,我光荣。”陈华目光带了点鄙视。

  “你光荣个屁啊!”莉莉丝低吼。

  “你不懂。”吸血鬼道。

  莉莉丝不知道,陈华没有赶上血族的辉煌时期,出生已是末路,躲躲藏藏食不饱腹,躲到靠近极地那鸟不拉屎的地方生活了一阵,饿极了出去找吃的还人类识破,顾诚把他带到东方后才算真正知道什么叫安稳。

  他在这里经受百来年的熏陶,经历过困难时期,也上山下乡过,90年代经济不好,下岗后不好意思被顾诚接济,跑去大街上捡垃圾,一个破瓶子才值一分钱。

  人类只经历二十年都能影响观念,他近百年一天比一天生活好,早已经忘了吸血鬼本来该是什么模样。

  “和谐社会这么好,不当人可惜了,电脑都玩不了。”陈华为这个老乡感到惋惜。

  莉莉丝翻了个白眼,“你和老不死当邻居不害怕吗?”

  “为什么要害怕?”

  “他很恐怖的。”

  “好像听说过他是个凶人。”陈华挠了挠头。

  黑猫等了等没见他说话了,反而端着饭盒接着吃饭,不由脑门现出黑线,“然后呢?”

  “什么然后?听说的能当真吗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特么一个傻子。

  莉莉丝彻底无语,有人类从这儿路过,她闭口不言,正想着离开,陈华夹着一块肉在她眼前晃了晃,然后一丢。

  尼玛!

  莉莉丝大怒,用爪子给他一巴掌,顺着大门出去了。

  “神经病,浪费粮食。”

  陈华用脚拨了拨那块肉,挪到花坛角落一个蚂蚁洞旁,这样就不算浪费了,总归是被生命给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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