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二百七十四章 拜你师兄  萧权秦舒柔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
第二百七十四章 拜你师兄[2/3页]

  在笔上。

  鲜红的血珠,刚碰到笔,不是滴落,而是一点点地被笔吸收。

  与此同时,笔身上的黑色,没那么黑了。

  隐隐约约,能看出一点红漆。

  这支笔,原是红色?

  还要喝血,才能变红那种?

  “你这爱好有点突出啊,”萧权有点不满,拿着笔敲了敲桌子:“喝我血你才红,你咋不上天?”

  “作为一支笔,能不能干点人事?”

  “你喝水不行?”

  萧权隐隐察觉,这支笔非同凡品。

  文人之笔,吃墨。

  它吃血。

  嗜血之笔,如同嗜血之剑。

  萧权一个激灵!

  兵器!

  它是兵器!

  萧权的手缓缓地伸向它,拜托,来个麻的感觉。

  拜托,认我为主。

  刚才还骂人家妖怪的萧权,一脸的喜悦和讨好,仿佛这笔是他初恋女神一般。

  他满心欢心,又小心翼翼,充满期待,又满是忐忑。

  他猛地一握!

  ......

  ......

  没感觉?

  他不甘心地又握了握!

  这个初恋,无情地拒绝了萧权。

  果然,初恋总是没结果。

  哎......

  萧权失落地在椅子上仰着头,他盯着手里的笔,看不上我?

  没事,你看不上我,我就勉强你。强扭的瓜虽然不甜,可解渴啊!

  萧权找了那么多笔,都没认他为主。

  这支笔也不认,可它嗜血,一定是上好的兵器!

  李牧不会无端端给他一支笔!

  既然如此,萧权偏要它认他为主!

  初恋女神拒绝一下又如何,努力做舔狗,舔到最后应有尽有!

  拿出在现代追女神的气势来!

  萧权给自己打了打鸡血,李牧罚他抄写名字,恐怕也是有原因!

  那就抄!

  抄他大爷的两万遍!

  特么的,等他出去,他就给蒙骜改个名字,叫个屁蒙骜!

  以后叫蒙一!

  萧权抓起那次已微微变红的笔,又开始唰唰地写了起来。

  每每到了饭点,老李都会把饭送到门口。

  门口底下有个大缝,萧权伸手就能拿饭。

  老李来送午饭之时,发现早饭萧权压根没动。

  “哎,诗魔又收了个徒儿,萧大人一定伤心得吃不下饭吧。”

  老李同情心泛滥,哪知萧权一心受罚,哪里有空理会诗魔在干啥,他连诗

第二百七十四章 拜你师兄[2/3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