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270章 想混一口肉吃  穿书七零:这痞子我要了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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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0章 想混一口肉吃[2/3页]

  秋节时,吃得还要丰盛上好几倍。

  由于要做的,有些挺耗时的,因此新老知青的厨房同时开火做。

  一边是池安掌勺,李清和不怎么会做饭的刘丽华在一旁打下手,烧火则是梁顺。

  另一边是钱思思掌勺,卫冬芸和刘巧帮忙,余瑞贺烧火。

  剩余的人,都在院子里处理那二百来斤的猪肉。

  不管回头是用盐腌也好,还是拿出去卖一部分也罢,都得先处理了才行。

  池安应当算是最忙的一个,她在两个厨房间来回跑。

  等这边菜做的差不多时,张洋带人去池家,将丁燕帮忙蒸的南瓜饭一起抱回知青点。

  此时天色已黑,众人的嘴角始终是上扬的,心情极为愉悦。

  毕竟有肉吃,还是那么多的肉,都属于他们,能不高兴吗?

  别说是知青点的人,就是板溪大队的人也一样。

  晚上秦锋,丁燕还有观埕,都是在知青点吃的。

  池安和钱思思等人做的饭菜,辣不辣的都有,因此大伙儿吃得欢声笑语。

  就连酒都有,是板溪大队的村民们提供的。

  当然,由于第二天还得上工,大伙儿都是浅尝即止。

  不过这天晚上,因为吃的太晚,大伙儿都没学习。

  倒是他们在吃完饭后,大队里有人过来问,肉卖不卖的事。

  今天大队家家户户都跟着吃了肉,但板溪大队可是云林镇下几个公社里,人口最多的一个大队。

  一只二三百斤的野猪,除了拿出一部分做好后,挨家挨户分上一小碗,剩余的不拘家里人口多少,每家就一二两肉。

  这不,家里想吃肉的人,自然就来知青点问。

  横竖大队里的人有钱,又难得不用去镇上就有肉买,他们自然愿意。

  刚吃完还在和秦锋聊天,没马上回营里去的观埕,见状当做什么都没看见,直接和秦锋离开知青点。

  剩余的人,丁燕默默将头撇向一旁,当做没看见。

  而在收拾的知青们,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最后决定留一半买一半。

  卖得钱,全都给池安,毕竟今天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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