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106章 侧写断颈者  神探:我,朝阳热心群众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
第106章 侧写断颈者[1/3页]

  侦探群内!

  王庭说完自己的侧写结论后,侦探们都有些惊讶。

  关洪峰:“这侧写结果很详细啊!

  不但包括了凶手自身的性格、偏好,连凶手的家境,甚至分手过两次,都侧写了出来。”

  方沐:“我其实也根据资料,对凶手进行过侧写,但侧写结果,和群主完全没法比,群主果然厉害!”

  关洪宇:“话说,群主是怎么知道凶手至少分手过两次的?”

  思喏:“群主是怎么侧写出凶手童年经历的,我对这个比较好奇!”

  kiko:“其实,我对群主的整个侧写过程,全都挺有兴趣的(๑❛ᴗ❛๑)!”

  灰原哀:“我也是哎,群主快说说吧!”

  ……

  “那好,我把整个侧写过程,和大家说一下!”

  王庭整理了一下思路后,开始在群里留言:

  “犯罪侧写的根据之前说过,总共四个方面——

  案发现场的特征和证据、受害者特征、受害者死因,还有其它线索!

  我们一个一个说!”HΤΤPS://WWw.⑤二0○wΧ.℃óM/

  “首先,是案发现场的特征和现场的证据。

  本案里的案发现场,可以分成三个方面:

  受害者失踪地点、受害者被害地点,还有抛尸地。

  受害者被害地点,现在还不明确,自然侧写不出信息。

  剩余的两项,受害者的失踪地点,在365省道沿途。

  具体的失踪位置,几乎是随机的,也侧写不出有用信息。

  最多能说明,凶手对365省道比较熟悉。

  至于凶手对抛尸地的选择,就比较有意思了。

  所有凶手案的凶手,都会在足够安全的地方处理尸体,免得被逮个正着。

  另外,凶手也会希望被处理的尸体,最好没有人能发现。

  在本案里,凶手对抛尸地的选择,显然接近完美。

  所有的案子,都是在受害者至少失踪一个月后,才发现的尸体。

  这说明,凶手对雷县的环境非常熟悉,大概率是雷县本地人,从小在这里长大。

  就算不是本地人,在第一次作案,也就是01年之前,凶手应该也在雷县住了很

第106章 侧写断颈者[1/3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